大陆地区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或陆资公司,为供业务需要,申请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如何办理?应备哪些文件?
(一)证明文件:
经经济部核准设立之公司文件。
(二)申请书:
向不动产所在地直辖市或县(市)政府洽取或网络下载。
(三)申请机关:
直接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地政机关申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