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
新石器时代
根据考古遗址的发掘,大台北地区在新石器时代(约公元前5000年),就已经有人类居住。
主要的史前文化遗址有大坌坑遗址、圆山遗址、芝山岩遗址及植物园遗址。其中位于今八里区埤头里公田聚落南方的大坌坑遗址,距今约7000年至4700年之间,为台湾新石器时代最早期的文化之一。
铁器时代
迈入铁器时代,位于八里区顶罟里的十三行遗址,是台湾史前时期重要的考古遗址之一。该遗址的年代约在公元200年至1500年,是目前台湾唯一证实拥有炼铁技术的史前文化。
荷西、明郑时期
17世纪上半叶(荷西时期),时由西班牙统治的台北地区主要为原住民族的生活范围,台北盆地主要居住着凯达格兰族而乌来三莺山区则有泰雅族出没其间。17世纪中叶起,汉人开始偷渡滥垦,原住民被迫汉化或向山区迁徙。
1661年(南明永历15年),郑成功来台驱逐荷兰人,设一府二县,台北地区属于北路天兴县。
清领时期
1684年(清康熙23年)隶属于台湾府诸罗县。
1723年(雍正元年),隶属于淡水厅。
1875年(光绪元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设立台北府,自此始有「台北」之称,其意乃「位居台湾北部」。1878年设府治于艋舺、大稻埕间,裁撤淡水厅;台北府辖新竹、淡水、宜兰三县,是为台北设立府治的开始。1887年台湾建省,全台分设三府,今新北市境仍隶属台北府。
日治时期
1895年6月,日本统治台湾后,于北部设台北县,辖基隆、宜兰、新竹三支厅,8月又增设淡水支厅。1897年,分割台北县而增设新竹县及宜兰厅,同时废支厅,于新台北县下置台北、士林、新庄、沪尾、景尾、桃仔园、三角涌、树林口、中坜、基隆、金包里、顶双溪、水返脚等十三办务署。1901年,废县置厅,裁撤办务署,于原台北县辖区分设台北、基隆、深坑、桃园、新竹等五厅。1909年,地方厅改制,台北厅并基隆厅全部及深坑厅之大半,厅下分设十三支厅。1920年,复改革地方制度,废厅置州、郡,本县现有区域隶属台北州。
战后时期---县时期
1945年,战后,台北州除原辖之台北、基隆二市改为省辖市外,余划设台北县,辖宜兰市及淡水、文山、新庄、罗东、基隆、宜兰、七星、苏澳、海山等九区。1947年,基隆区七堵乡改隶基隆市,成为七堵区。1949年9月,将淡水区辖之士林、北投两镇划设草山管理局(后易为阳明山管理局)。1950年8月,台湾行政区域重新调整,就本县原辖宜兰市、宜兰区、罗东区、苏澳区划出成立宜兰县,并裁各区署,而由县府直辖各乡镇。1968年7月,因台北市升格为直辖市,将本县所属之景美镇、南港镇、木栅乡、内湖乡暨阳明山管理局所属之士林镇、北投镇等六乡镇划归台北市,剩余范围即为今日之辖区。
准直辖市时期
1979年,台北县总人口数已到达直辖市设置门坎,虽多次争取升格但屡遭中央否决。
2007年5月4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地方制度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根据该法,人口超过两百万的台北县将可准用直辖市相关财税与人事等规定,但辖区之乡镇市公法人地位不变,维持自治民选,若经台北县议会同意,可报请中央,申请改制为直辖市。2007年10月1日,台北县政府举行宣布升格为准直辖市暨举行所属一级机关新任首长联合宣誓典礼。
直辖市时期
2008年12月,总统马英九表示将加速让台北县「实质」享有直辖市的财政、人事权责。2009年6月23日,内政部审查通过「台北县改制直辖市」案;同年7月2日,行政院正式通过改制案。2010年12月25日,台北县正式改制为直辖市,并更名为「新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