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鑑於本市為國際重要城市,外籍及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因為居住及投資需求逐漸增加,而辦理不動產交易案件日趨頻繁,為提供健全不動產交易資訊環境,本專區整合外籍及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取得或移轉不動產土地權利相關作業流程、法規及有關網站,以供申請民眾查詢。 |
一、 |
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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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民、法人可否取得土地權利需先視是否與我國有平等互惠,如取得土地權利係供土地法第19條規定之用途,可直接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由地政事務所審核無誤報請上級主管機關審核,核准後即可辦理土地權利登記。如取得土地權利係屬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投資,則應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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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取得、移轉土地建物權利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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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土地權利申請作業流程,由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後,大陸地區人民可取得土地權利限制逐漸放寬。大陸地區人民如欲取得(移轉)土地權利,需依照內政部訂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規定,填寫申請表格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申請,經該機關審核後報請內政部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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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取得、移轉土地建物權利作業流程 |
二、 |
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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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國人取得或移轉土地權利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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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17條至第20條、第24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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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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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在我國取得土地權利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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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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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陸地區人民取得或移轉土地權利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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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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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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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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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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