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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住都中心設置條例 三讀過了 - 住展房屋網-預售屋.新成屋.房價最新情報網.購屋.買房子 -房地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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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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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網/綜合報導】立法院臨時會院會日前三讀通過《國家住宅(地產網)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未來要增設行政法人性質的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協助辦理都市更新及社會住宅業務,監督機關為內政部。柯建銘表示,未來林口世大運選手村要轉為社會住宅,業務也將由住都中心推動。
此外,住都中心於未來十年,也研議推動北市信義兒福a、b基地、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及新店榮工廠地區與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地區等5個基地。另將辦理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相關資料調查蒐集、統計分析及教育訓練,與相關機關(構)、院校合作,共同強化業務推動效能。 內政部在提案說明指出,政府規劃在8年內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為達成政策目標及執行後續管理、維護等事宜,亟需投入人力及資源,依住宅法規定,內政部得籌設專責法人,協助推動及執行社會住宅等業務。 提案指出,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公辦都更及老舊公寓重建,但普遍缺乏整體都市更新計畫、公部門人力不足等,導致前置作業相當冗長,難以加速推動,因此設立專責機構辦理相關業務。 國家住宅及都更中心設置條例三讀條文,明定住都中心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內政部,協助辦理都市更新及社會住宅業務。條文規定,董事會每2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董事、監事或其關係人不得與住都中心有買賣、租賃、承攬及其他交易行為,若違反規定導致住都中心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有關住都中心經費來源,主要為政府捐助,及中央都市更新、住宅及新市鎮開發基金等三大基金提撥;但若年度現金盈餘超過新台幣150億元時,應適度提撥回三大基金。【更多精采內容請上《房屋網》官網;《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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